款狀的英文_款狀怎么翻譯
“款狀”在中文法律語境中通常指 **“起訴狀”** 或 **“訴狀”**,即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正式書面文件。
其對應的英文翻譯根據具體情境和法域,主要有以下幾種: 1. **最常用和通用的翻譯:** * **Indictment** - 通常指(尤其由大陪審團提出的)刑事起訴書。 * **Complaint** - 這是最通用的詞,廣泛用于民事案件,也可用于某些刑事案件的起訴書。指原告向法院提交的、說明訴訟請求和事實依據的初始文件。 2. **其他在特定法律體系下的翻譯:** * **Bill of Complaint** - 主要用于衡平法訴訟或某些特定司法管轄區,與“Complaint”類似但有時格式更正式。 * **Pleading** - 這是一個更上位的概念,指訴訟過程中當事人提交的正式書面陳述(如起訴狀、答辯狀等)的統稱。 * **Statement of Claim** - 主要在英聯邦國家的民事訴訟程序中使用,等同于“Complaint”。 * **Petition** - 用于某些特定類型的訴訟,如離婚、破產或請求法院做出特定命令的申請。 **總結與選擇建議:** * **對于一般的民事“款狀”:** 使用 **Complaint** 最為穩妥和普遍。 * **對于刑事“款狀”(由檢察機關等提起):** 使用 **Indictment**。 * **如果是在英聯邦法律語境下:** 可以考慮 **Statement of Claim**。 * **如果想泛指法律訴狀文書:** 可以使用 **Pleading**。 因此,**“款狀”最常見的英文翻譯是 Complaint 或 Indictment**,具體取決于案件是民事還是刑事性質。 |